4月13号由河南公益联盟主办,开封市志愿者协会承办,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民革开封市委法律服务团协办的第四期开封公益论坛在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隆重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新时代”。······
民革开封市委法律服务团丁志敏律师在“公益组织能力建设-1暨第四期开封公益论坛”上和参加论坛的开封志愿者服务组织以及河南公益联盟项目推介团的成员讲述的《慈善法》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并依法条和案例相结合,深入浅出,从专业的角度用通俗的语言解读着《慈善法》;各志愿服务组织的代表学习和探索热情高涨。
“《慈善法》给关注慈善公益事业的每一个人一台显微镜和一架望远镜,在慈善领域,需要细致入微地分析新模式的可能性,并也提供了广袤的视野”。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10家参会的志愿服务组织,从不同的角度,以自己所在团队开展的一些公益项目探讨着本期主题“开封公益论坛如何发展”。
“要突出自己的特色,要多交流,多探讨”。
“在保持自有项目的同时找到联动合作的项目”。
“更长、更远,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
·····
开封市志愿者协会郑东启副会长受协会委托在论坛发言。其从“品牌的打造、创新发展和走出去请进来”三个方面讲述了开封公益论坛的发展、创新和坚持前行;也讲到因资源的不足有可能影响论坛的发展,以及抛砖引玉阐述了只有我们所有的公益伙伴齐心协力共谋发展才能使开封公益论坛健康地茁壮成长。这次公益组织能力建设就是一种尝试!
最后由主办方河南公益联盟郭亮主持,项目推介团成员分别就所推介项目一一展开道来,这也是河南公益联盟第一次走进开封,把优质的项目带到开封。项目的推介不仅仅是项目的展示,也推介了公益组织自我造血机制,一种项目管理模式的植入!与会团队纷纷关注各自准备引入的项目。他山之石的借鉴,犹如春风拂面!(文 郑东启)